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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北京大学进修教师、访问学者接受办法
2020-04-20 16:35:00
北京大学官方网站

  2020—2021学年度,北京大学继续接受秋季入学的单科进修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具体接受办法及申请流程如下:

  一、接受对象

  1、国内访问学者

  接受对象为国内高等学校在职教师、部队、党校、国家科研机构中的高级管理人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国家机构颁发的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

  (3)所申请的专业方向基本与目前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及管理专业方向一致

  (4)脱产学习时间: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学费20000元/学年。

  导师课题目录参照《2020年-2021年北京大学访问学者导师课题目录》。

  2、骨干访问学者

  (1)骨干访问学者只接收由教育部武汉中心转到北京大学的学员书面申请表,并以该表为录取依据。北京大学不接收骨干访问学者的个人书面申请材料及个人网上申请。导师课题目录参照《2020年-2021年北京大学访问学者导师课题目录》。

  (2)拟申请骨干访问学者的学员,请将书面材料按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申报教育部武汉中心。骨干访问学者的学费由教育部补贴一部分,另一部分由推荐学校承担,其他的待遇及学习方式与普通的国内访问学者一样。(武汉中心电话027-68752845)

  (3)脱产学习时间: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

  3、单科进修教师

  接受对象为国内高等学校在职教师、部队、党校、国家科研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初级(含初级)以上职称;

  (3)所申请的专业方向基本与目前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及管理专业方向一致。

  (4)脱产学习时间: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学费18000元/学年。

  4、医学部各专业进修及国内访问学者

  申请到北京大学医学部进修的人员,请参考北京大学医学部继续教育处网站通知jxjyweb.bjmu.edu.cn。北京大学医学部继续教育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邮编:100083 ,联系电话:010-82801277;82802256。

  二、学习方式要求

  国内访问学者的学习期限必须为一年,学习方式为全脱产。访学期间,不强制要求选课,必须完成至少一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结业论文。申请时,可参考《2020年-2021年北京大学访问学者导师课题目录》或查询教育部的相关网站。访学结束,考核合格者,由北京大学发给《北京大学国内访问学者证书》及工作成绩考核表。

  单科进修教师学习期限为一年。期间必须选修课程,一学年限定选修6—8门课程(不可跨院系选择课程)。申请时,可查询各院系网站了解有关专业和课程情况。学期结束时,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大学发给《北京大学进修证书》及考试成绩单。为保证全面、完整的学习完选修课程,北京大学要求进修的学习时间按一学年来申请,入学后不得再更改学习时间和学习方式。

  三、住宿安排

  因北大校本部住宿条件有限,住宿安排在校外的圆明园校区及学校周边的招待所(住宿条件为4人一间的集体宿舍),住宿费用(参考去年为7000元/学年,今年以入学通知书为准)。

  四、申报方式流程

  访问学者、进修教师使用“北京大学进修教师、访问学者申请系统”网上申报。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所有信息。

  网上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信息。

  申请人可在2020年4月20日至6月10日之间,登录申请系统http://jxfx.oce.pku.edu.cn(点击进入),注册登录后提交申请信息,必须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访问学者只能选择一个院系的一位教授;进修教师只能选择一个院系的一个专业进行申请,不得交叉重复申请,每个身份证号只可申请一次。

  2、查询初审结果。

  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5个工作日后登录申请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如初审已通过,可进入下一申报环节。如初审未通过,请核查个人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或是否符合进修访问条件。如因信息不全初审未通过,请修改补充个人申报信息后重新提交。

  3、邮寄正式申报材料。

  初审通过后,请申请人于一周内在系统打印出《北京大学进修教师申请表》或《北京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尽快寄出。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注意:申请表由系统自动生成,直接下载打印即可。

  需要提交邮寄的材料如下:

  ①《北京大学进修教师申请表》或《北京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申请表上必须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②个人体检表——可以使用单位近期体检表,最远可至2019年1月。

  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单位盖章);

  ④由国家机构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证书复印件;

  ⑤身份证复印件;

  ⑥工作证复印件。

  邮寄材料必须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在初审通过后一周内寄往北京大学。(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勺园5号楼212室,继续教育部非学历教育办公室;邮编:100871;电话:010-62753977、62767344。)。经网上申请初审通过后,请认真准备复审材料,在系统中上传扫描版后,尽早寄出纸质版,并在系统中填写快递单号,以备查询书面材料寄达情况。每人的书面申请材料只寄一份,重复材料不再往回退。

  4、查询复审结果。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将综合考虑申请人情况,于7月公布最终结果。申请人可登录网站或申请系统,查询复审结果。未能接收的进修人员或访问学者,继续教育部不再另行通知,申请材料不退。

  5、入学通知及交费。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将在7月发布录取信息,并由个人自己打印入学通知书和报到须知。学费交纳单位请认准北京大学的账号,住宿地点及费用以发布通知书为准。

  五、其他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可能因北京市防疫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控情况,导致申请、报到或住宿等安排无法按照预期进行或有所调整,继续教育部将第一时间发布通知,请申请者随时关注本网站通知。

  凡在申报过程中作假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申报和进修访学资格。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将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方式与申请人联系。请务必保证手机信息、电子信箱正确,工作正常。如有更换手机号码的情况,请及时登录申报系统更改。

  咨询电话:010-62753977、010-62767344

  电子信箱:hrh@pku.edu.cn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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